第05版:法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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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晚报
2017年 7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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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这么快就为我们村民组送来通信公司欠的土地使用费。” 7月26日上午,罗山县竹竿镇农民李某从罗山县法院法官手中接过4万多元钱时连声道谢。原告竹竿镇某村民小组与被告某通信公司罗山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罗山县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土地使用费4万元和该组村民误工费2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办案法官积极与被告进行协调,促使其主动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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