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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司法拘留促执结


本报讯(孔晶晶)“感谢任局长,这次真的多亏你们帮我拿到赔偿款……”7月2日上午,申请人汪某将一面锦旗送至罗山县法院执行法官任大贵和冯杰手中,感谢法院帮其拿到5万余元的赔偿款。

2010年11月,被执行人杨某驾驶三轮车撞伤申请人汪某,杨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杨某赔偿汪某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到期后,杨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7月,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由于杨某一直在外务工,法院一直找不到其行踪。

2017年6月,汪某得知杨某在外务工回家做小买卖,但被执行人杨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针对杨某的拒执行为,该院于6月27日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6月30日,杨某付清了5万余元的执行款,履行了全部义务,法院依法对其解除拘留,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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