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玉莹)“听说你们院新成立了一个环境资源检察科,那以后我们查办的案件是不是都由这个科审查起诉?”“是的,以后有关环境资源的检察工作不再由公诉科统一办理了,而是由新成立的环境资源检察科来办理。”这是淮滨县森林公安局来送案件的同志与检察院案管主任的一段对话!
6月30日刚上班,该院案管办负责人在案管大厅接到了淮滨县森林公安局送来的吕某涉嫌滥伐林木案,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标准。接着交由案件管理员对卷宗进行扫描,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录入案件,根据之前设置好的案件分配原则,该案直接分配到环境资源检察科进行审查起诉。目前,吕某涉嫌滥伐林木案是该院环境资源检察科5月12日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