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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咋就成了“私人专用位”?


本报记者 孙浩然

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相伴而生的就是停车越来越难。特别是在雨雪等特殊天气或者每天的高峰期,我市道路两旁的停车位真可谓是“一位难求”。

即便如此,一些商家和个人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为了方便自己,在门前的一些公共停车位上放石头、放锥桶、摆板凳,办法五花八门,把原本的公共停车位变成了“私人专属”,既给市民停车造成了诸多不便,又影响了市容市貌。

昨日,记者在我市主城区的解放路、申碑路、北京路等多条路段见到,在道路一侧划有白线的公共停车位内,除了停着车辆以外,还放置着不少写着“请勿泊车”“专属车位”等字样的反光锥桶。当记者试图将锥桶拿开停车时,立即有人从店面里走了出来,告知记者,该位置不能停车。

市民冯先生告诉记者,在北京路上,他刚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上,一家商户的工作人员就上前告知:“商店门口不准停车,如进店消费,可临时停车。”当冯先生质疑这是公共停车位时,该工作人员以车辆停在商店门口会影响生意为由,阻止他停车。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个例。“有车位不能停,要舍近求远,有时因为急着办事把车停在没有停车位的路边还要被贴罚单,真是郁闷。”冯先生无奈地说。

占用停车位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路边停车位的使用权到底属于谁?随后,记者向城管部门了解得知,不管是路沿石以上还是路沿石以下,只要是用白线规划的停车位都属于公共停车位。临街商铺门前的停车位也是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都是公共资源,绝对不允许被某些商户私占,更不能对停车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车主停车时如再遇这种情况可以拒绝,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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