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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


本报记者 姚广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显,信访举报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下称“三访”)频发。为化解“三访”,淮滨县纪委监察局始终盯住初信初访不放松,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责任上抓到位,在办理上求规范,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有效化解信访举报“三访”问题。

构建“六位一体”受理平台

规范细化群众来信办理流程,详细记录群众来访工作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这是淮滨县纪委为加强信访工作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该县纪委开通“12388”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领导信箱、清风淮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淮滨论坛等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开通“10639907”县纪委书记手机短信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短信举报,并与举报人进行信息互动;开通全县乡镇纪委书记手机短信平台,接受群众短信、彩信举报,使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问题。通过不断努力,该县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短信、舆情“六位一体”的举报系统全面建成,初步实现了信访举报工作途径的多样化、立体化。

实行“四项责任制度”

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位接待群众来访、来电的纪检监察干部或相关领导干部,即为首问责任人。该县纪委明确要求,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接谈、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报批及会同有关人员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使初信初访问题消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实行主办责任制。 该县纪委坚持实行“主办责任制”,对第一次受理的信访件,明确主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相应措施,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反馈、结案全面负责。

实行办理通报制。该县纪委信访室建立信访台账,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交办信访件。实行初信初访“限时办结制”,初信初访问题简单的15天内办结,复杂的1个月,特别复杂的2个月内办结。通过全县纪检监察“双周例会”,通报办理进度,跟踪督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实行责任追究制。初信初访责任人未按要求回复来信、接待来访或者当事人有上访苗头时未及时报告而引发当事人进京赴省上访或集体访的,该县纪委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包案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促使部门主动、积极地化解初信初访。

2016年以来,淮滨县纪委对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力的1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4名分管领导诫勉谈话,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工作做到“三个突出”

针对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该县纪委建立了领导包案、协同查案、联合办信的信访案件直接查办工作机制,做到快查、快结、快处,有效地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该县纪委一是突出一个“快”字。对群众来访反映的紧急信访,承办部门要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对信访件的快查快结。问题线索登记呈批工作要在收到信访件后1天内完成;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保证质量、认真办结;信访件的核查工作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二是突出一个“严”字。严把案件报结关。分管副书记和常委亲自听取每一起信访件的处理汇报并审查把关,要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结案、证据不充分不结案、处理不到位不结案,对不符合结案条件的坚决不予结案,并重新调查处理,确保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三是突出一个“实”字。对基层纪委在查办过程中阻力较大的信访案件,县纪委派专人协助基层纪委进行调查,帮助他们排阻清障。尤其对疑难信访,注重实效,深查到底,既有敢打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又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既坚持深入查清问题,又坚持深层次地解决问题。

今年以来,该县共受理信访举报43件,较去年同期79件下降45%。其中,初信初访由去年同期48件降至38件,重信重访由去年同期的30件降至5件,越级访由去年同期2件降至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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