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巍 高星)6月2日上午8时许,浉河区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出动10辆警车,分为3个执行小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开展“夏季雷霆”执行攻坚活动。
此次活动共抓获失信被执行人7人,拘留2人,执结5件,执行和解3件,当场发放执行款644800元,将“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推向一个小高潮。
执行过程中,执结了两起典型涉民生案件。2015年7月,杨某带领翁某在汪某承接的河南某建筑公司工地从事脚手架拆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支撑杆松动倒塌,将翁某砸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经协商无果,翁某诉至法院,2017年3月1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某赔偿翁某各项损失224233.74元,河南某建筑公司、汪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杨某、河南某建筑公司、汪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查询了杨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杨某确实无履行能力。后执行员找到汪某和河南某建筑公司,多次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的严重影响,汪某和河南某建筑公司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6月2日,主动将执行款224233.74元送到法院。执行员当即通知翁某到法院将此款领取,至此,经过43天的努力,翁某如愿得到赔偿款,并对该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了感激。
2014年11月2日中午,家住董家河镇的金某给王某打电话,让其约人卸货。王某约来三人,在给金某卸货过程中,货物将王某砸伤,王某诉至法院。经判决,金某应当赔偿王某各项损失41168.48元。判决后,金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金某表示自己家住农村,虽然开了一个小店,但是生意不好,经济能力有限,不能一次性偿还。但此次事故给王某身体造成十级伤残,且王某家庭非常困难,全家仅靠王某一人维持生活。执行员在实地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多次给金某做工作,并也将金某的实际情况告知了王某。在6月2日的攻坚行动中,执行小组将金某拘传到法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王某和金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同意金某先行给付22000元,剩余款项在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该院还组织干警利用微博、微信、LED大屏幕开展“夏季雷霆”涉民生案件执行宣传活动,强有力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此次活动,提升了群众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的知晓率,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迫使失信被执行人早日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据悉,按照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全省法院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7月31日,开展为期80天的“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浉河区法院自开展活动以来,共出动警力百余人次,执结案件30余件,结案标的1200多万元,司法拘留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