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

你们好!为扎实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营造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希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行动起来,积极支持配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常记心间,共建国家卫生城市,拥抱美好健康生活。

1.诚信守法,持证照(健康证、许可证)经营、亮证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行为。凡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没收食品、工具、设备、原料及违法所得,并对生产经营者处5万元以上罚款。

2.制度健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确保食品可溯源。

3.生产经营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防鼠、防蝇、防尘等“三防”设施。

4.餐饮店操作间布局合理,杜绝“前灶后厅”,地面铺设瓷砖,墙裙瓷砖上顶,吊顶光洁,有纱门、纱窗、防鼠设施,有两个以上水池,油烟排放合理,提倡使用燃气炉灶和不锈钢灶台。

5.店堂整洁。地面卫生,墙壁光洁,餐桌洁净,有消毒柜,有适量垃圾桶,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6.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者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先办健康证,后上岗。否则,处5000元以上罚款。

7.凡经营过期或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处5万元以上罚款;凡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提升信阳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规范、和谐、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