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宁)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关爱留守儿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成为备受瞩目的01号议案。时隔一年,这一议案办理得如何?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2016年全市规划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小学53所、初中147所,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议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人口大规模流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为当前教育均衡发展的最大短板和最紧迫课题。发展寄宿制学校,是一揽子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最管用、最有效、最关键的举措。

为推动这一议案尽快落实到位,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后不久,市人大常委会就组织调研组深入光山、新县实地调研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01号议案的处理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全市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一步规范寄宿制学校办学行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性意见,综合我市义务教育现状和发展需要,全市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寄宿制学校建设列为重中之重,规划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建1—2所寄宿制初中;3万人以上乡镇建3—5所寄宿制小学;3万人以下乡镇建2—3所寄宿制小学。市政府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对县区考核内容,各县区充分利用“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

为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我市出台了《信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各县区在教师编制方面对寄宿制学校倾斜。2016年我市共招聘特岗教师1370名,8年总计新招10552名特岗教师,我市还率先制定了《特岗教师管理办法》,平桥区编写的《农村寄宿制小学生活辅导教师培训教材》系全国首例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培训教材,在全市推广使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寄宿制学校检查督导时,指导各寄宿制学校制定完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政府还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学校。鼓励探索多种办学模式,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形成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