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3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情况的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三保合一”改革情况的工作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

二、开展跟踪监督(2项)

1.对市人民政府办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保护和利用的决定》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对市人民政府办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开展执法检查(2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

2.检查《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四、开展专题调研(6项)

对全市财政运行状况与质量、水资源管理工作、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红色旅游、侨台资企业发展、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五、开展重点视察(4项)

对市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和防汛、校园食品安全、深化司法公开和促进司法公正、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六、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本报记者 黄 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