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小林 扶萍)近日,新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进行了深入学习。

该院一是制定计划“倡学”,分别制定了党组会、检委会、部门学习计划,将学习《民法总则》贯穿到全年工作始终。二是专题培训“研学”,充分利用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的培训平台,选派学员参加《民法总则》专题学习。三是阶段检测“检学”,在各个学习阶段进行不定期的考试及实际案例涉法分析,针对学习薄弱点进行再加强、再巩固。四是严格考核“督学”,将学习《民法总则》列入决策督察事项,与其他重要工作同考核、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