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祖提 秀胜)光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采取多种措施,在创建平安社会的同时,保证了全院的稳定安全,实现了自建院以来火灾“零事故”。

实行院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制。该院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科室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制定了《消防安全规定》《办公大楼着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提高了检察机关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消防知识。通过举办消防安全讲座、观看相关视频,提高全院干警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熟练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火场逃生技能。

建立消防安全管控的长效机制。加强所有办公、生活区域的日常检查,强化大家对火灾隐患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注重办公场所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要求做到人走电断。同时对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高标准配备,极大提高了全院消防安全硬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