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在日常履职过程中,通过认真研究实践,逐步形成了强有力的机制,为保障办案安全筑牢了警务防护墙。
该院制定了《安全办案》等十余项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规范安全管理。以查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查办案区安全隐患、查犯罪嫌疑人身体为重点,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以便有的放矢制定安全预案,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抓住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安全节点,抓住犯罪嫌疑人送押、体检、送回安全节点,抓住犯罪嫌疑人应急救治节点,防止发生意外。加强自我监督,多年来,该院在执行任务中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为该院的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