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3月28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暨铁腕治患利剑行动第三次调度讲评会议,部署全市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上,宣读了《全市清明节期间“禁烧”工作专项治理方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扎实开展“禁烧”工作,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大家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清明节期间“禁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紧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保持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要提请政府,协调民政、文物、宗教、旅游、商务等部门,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实行“零容忍”,依法查处,铁腕打击。要指导、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力量,在清明祭扫集中的场所和时段,加强安全巡查,对不听劝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利用“一村一警”优势,在各村召开清明节安保会议,有的放矢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倡导群众文明祭扫、安全过节。要主动联合民政、林业、安监、文物等部门,在公墓、寺庙和景区、林区设置禁火标牌,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做好提示性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和出租车移动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野外用火警示,倡导文明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