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晓鸣)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推动汽车维修行业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自今年3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汽车维修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维修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并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11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要求、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基础工作。专项整治结束时汽车维修企业达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率“五个100%”的要求。
通过开展汽车维修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旨在进一步督促汽车维修行业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