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为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能,3月15日,信阳中院发布2017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提出以生态信阳建设为目标,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修复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以建设专业化队伍为保障,探索裁判规则,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司法水平,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为建设生态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多措并举护航生态信阳建设。

将现代环境司法理念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始终。信阳中院将保护优先理念,预防和惩治并重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绿色惠民、公众参与理念,坚守法律底线理念贯彻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在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格局。

大力推进审判专门化建设。该院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对于有独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编制的法院,及时充实审判力量;实行案件归口审理,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统一裁判尺度;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

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该院扩展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司法机制。全面落实涉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并探索在行政审判中实行生态环境修复。大力实施环保禁止令。加大环保禁止令的实施力度,依法及时审查,有效制止破坏环境行为。建立完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的交流协作,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继续实施“一院一主题”模式。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该院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件的审理,妥善审理山林权属纠纷和确权行政案件,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注重惩治和预防相结合,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发挥行为保全、先予执行的减损功能,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发挥环境资源立案、执行服务和保障功能,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相关案件,积极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宣传调研。该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对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对于有一定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主动到案发地公开审理或宣判。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