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代余 田连合)2月2日19时40分许,明港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明港镇凯旋大道新涵洞东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路上,一妇女受伤,一男子因头部被碾压而死亡。民警认真勘查现场,走访现场群众,因当时下着小雨,现场没有车辆遗留物,加之无目击证人和有效监控,侦缉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大队民警连夜开展案件侦缉工作后,2月3日一大早再次召开案件侦破会,深入研究、分析案情,明确破案方向。在调阅案发地附近一路面监控时,发现一辆型似低速货车或单桥汽车通过,从时间和车型分析均有较大嫌疑。
2月4日,民警调阅相关缉查布控和在建的电子警察系统超过21G的视频和照片,查阅了万余张照片,先后筛查、排除了3辆极度可疑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中午12时,民警发现豫SC0XXX号低速载货汽车2月2日19时30分左右从案发地附近经过,时间、车型和轨迹都高度吻合。民警立即联系车主要求勘验车辆,但该车主总是搪塞。15时许,民警来到车主家,依法对该车勘查、检验、扣留,初步比对电动车划痕与该车货厢焊迹基本吻合后,遂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痕迹和物证比对。
2月25日,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报告书:豫SC0XXX低速货车货厢与电动车有接触痕迹,其车轮胎花纹与死者衣服压痕相符。在铁的事实和证据下,该车驾驶员刘某某不得不承认了肇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