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永江 陶勇耀)淮滨县实施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后,该县工商质监局立即行动,强化市场监管,狠抓禁放措施落实。

全面宣传。该局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和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微信、禁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的摊点、燃放地区,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检测,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对责任路段组织单位人员逐街、逐路、逐户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积极动员宾馆、酒店、商场、加气站及沿街商铺利用LED电子屏,宣传禁放内容;在审批登记、窗口服务大厅发放禁放告知书,宣传禁放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认真落实。该局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主体行为。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关,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在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才能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企业、零售经营者,及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巡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市场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巡查重点,增加巡查次数。三是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设立烟花爆竹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加大对烟花爆竹投诉举报的受理、调处力度。同时,对涉及消费安全隐患的信息,认真汇总分析,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并果断采取措施,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