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应用组负责制定普查数据开发方案、课题招标及普查资料出版。具体包括:研究起草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组织研究起草普查公报,开发重点课题,编辑出版普查资料,统一对外提供普查资料;组织对普查资料开发应用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普查机构普查资料的分析应用工作,审核各省普查公报。

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普查的执法检查工作,受理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查办农普活动中的重大违法案件;督促地方各级普查机构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案件;对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普办各组成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国务院农普办的日常工作联系与协调。

第十三条 国务院农普办组成部门和人员依据本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国务院农普办建立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办公室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参会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及成员,主要传达上级指示、通报重要事项、审议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办公室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