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礼伟)养鱼致富本是好事,因为缺少喂鱼饲料的易某,却是“脑洞大开”,打起本乡村民家里收割的水稻主意。

2016年年初,在外打工的易某回到家乡,承包本村两个鱼塘,开始养鱼。进入秋季,鱼饲料需求增加,易某不想增加养殖成本,又想让自家的鱼赶在春节前上市,某日,易某看见从自家门前路过的收割机,突发奇想,眼前的水稻正可作鱼饲料。2016年9月29日凌晨,易某便驾驶电动三轮车,先后窜至潢川县魏岗乡席某某、朱某某、彭某某等人所在村子,趁天黑无人之机,将三家堆放在自家门前的水稻偷走18包,价值2500余元,其后将偷来的水稻全部倒入鱼塘喂鱼。

日前,潢川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影响恶劣,遂以被告人易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