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民生前担任新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案件检查室主任。2015年10月22日,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享年52岁。
曹建民参加工作33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4年,为新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2012年,曹建民先后两次被省纪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12年至2014年,先后荣获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业务能手、全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十佳业务能手等称号;2015年12月,新县纪委监察局追授他为“全县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曹建民学习活动。
作为新县纪检监察战线的优秀代表,曹建民具有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担当精神,从事纪律审查工作以来,牵头或参与调查各类案件150余起,其中大案要案5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牵头审查的6起案件被市纪委表彰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他立场坚定,秉公执纪,在原则面前不让步,在人情面前不动摇,在诱惑面前不动心,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刚正不阿,铁面执纪,充分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高尚情操和道德风范。
曹建民具有勤于学习、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他始终把学习作为安身立业之本,并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多年来,他以办公室为家、以工作为重,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胃病严重、经常失眠,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把工作岗位当作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曹建民具有坚守做人本分、敬老爱亲的传统美德。他老家在驻马店市遂平县,祖祖辈辈是农民,父亲2004年突发脑溢血去世,母亲多年患心脏病,大哥和二哥家的侄儿都在意外中身亡,妻子患恶性胸腺肿瘤。多年来,他一直是这个大家庭的顶梁柱,默默地承担起照顾老人、抚养侄儿、关心妻子的重任,敬老爱亲、宽容谦让。
曹建民具有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他做人低调,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很少参加各种应酬,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总是带头抵制。在工作生活中,他始终淡泊名利、秉公用权,公道做事、正派为人。特别是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面对新县圈子小、脸面熟、难执纪的问题,他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和亲属,抵制说情风,牢牢守住做人、办案、用权的底线,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永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政治本色。(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