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 法院的政治生态环境如何,事关党对司法事业绝对领导能否落到实处,事关法院履行法律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发挥,事关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平正义能否有效实现。因此,加强人民法院的政治生态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构建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严格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水平,以良好的党内生活生态来带动和影响法院执法办案良好风气的形成,把审判机关真正建成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柱石。

一、认清作用

作为法院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加强法院政治生态构建的极端重要性。

(一)严格党内生活是锤炼党性的有效方式。党性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最显著特征,共产党员具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认识真理的科学工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是最具人民性、先进性的政党,党的章程就是对每位党员的毕生要求。要按照党章要求开展组织活动,使每位党员树立并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坚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信仰,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一个时期法治理念的偏差,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在司法领域的反映。什么“司法要中立”“三权分立”“普世价值”等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得一些法官在法治理念上出现了迷茫。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马克思主义司法观的教育,正本清源,筑牢对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的思想根基,使广大法院干警认识到,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权为民赋,司法必须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得离开这个初衷,也是法院党员干警具有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二)严格党内生活是凝心聚气的重要条件。人民法院担负的使命重大,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帮助法院广大党员干警坚定党的奋斗目标、理解党的各项司法政策、明确法院党员肩负的光荣使命,从而增强听党话、跟党走、为党干、报党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党的强大向心力和内聚力。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法院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学习党章党规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党性,克服缺点,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营造团结奋斗、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风尚,从而带动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三)严格党内生活是纯洁组织的主要举措。习总书记强调,“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法院内部,能否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党的监督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人民法院是审判重地,人民法官手握生杀予夺大权,在权力的考验面前,法院的党员干警只有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接受党风党纪洗礼,面对各种诱惑筑牢思想防线,用廉洁司法赢得公正司法,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

(四)严格党内生活是传承传统的时代需要。我们党从初创到今天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党在不断发展壮大中形成了一系列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求各级法院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生活中,把业已形成的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巨大作用的优良传统坚持好、实践好、传承好。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的做法,就是对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传统的一个很好实践,为实行严格的党内生活夯实了基础。

二、补齐短板

法院党内生活在总体上是好的,法院各级党组织通过严格党内生活,较好地实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但是,随着司法工作任务的加重和多元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法院有意无意忽视了党内生活的重要作用,存在着不严肃、不规范、不贴题、不重效的问题,影响了法院党的生活成效和质量,影响着法院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现,是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中必须重视并努力补齐的短板。

一是党内生活不严肃。 一些党员干警原则性不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明哲保身处事哲学。有的开展批评抹不开“面子”,特别是批评领导怕丢“位置”,积极的党内斗争难以开展,存在的党内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 有的党员干警骑墙善变,立场不坚定,投机钻营,习惯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打“太极拳”,对领导溜须拍马,卑躬屈膝,甚至不讲原则,枉法裁判,弄虚作假,使党内生活缺乏应有的正气。这些庸俗习气对法院党的建设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有些潜规则严重损害党的团结统一,消蚀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二是党内生活不规范。 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借口案件多、工作忙,想起抓一下,忙起来被冲掉,不认真、不落实、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 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 因此,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必须像抓审判工作一样,既重视党内生活的程序性,又抓实党内生活内容的实体性,形成既正规有序又扎实有效的党内生活秩序。

三是党内生活不民主。有的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因为既是行政领导,又担负党内领导职务,在党内生活中,时常分不清角色, 个人意志代替集体领导。个别时候,集体讨论实为一人说了算,集体领导成了个人领导。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的根本制度,法院党的生活同样要受这个制度约束,也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运行,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同心同德地发展好人民司法事业。

四是党内生活形式化。有的法院基层党组织为了完成任务而过党的生活,会议内容单调,形式呆板,满足人到了、时间过了、记录有了。有的准备不充分,内容不明确, 不能触及党员思想,难以引发大家思考,组织生活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必须重质重效,把每一次党内生活都变成坚强党的领导、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载体。

三、着力落实

构建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生机勃勃的法院政治生态,必须严格党内工作制度、有效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要担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织是筹划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必须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重视党内各项生活的落实,带头落实、经常督促、狠抓执行,把落实党的生活制度作为主业抓紧抓实。各级法院党组领导干部是法院党的生活制度的实施者,要切实认清并担当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规定和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经常、强化质量、保证效果上下功夫,抓常抓细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尤其对“三会一课”、思想汇报、民主评议等基本生活制度,要订计划、抓落实、勤检查,保证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全体共产党员要自觉参加各项活动, 从参加每一项组织生活会做起,锤炼党性、接受教育、履行义务。法院党建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的职能,把党的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要坚持原则。 要把原则性贯彻到法院党的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原则首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原则。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广大党员干部的聪明才智,为司法改革和法院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所有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应当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在党的生活会上,经常开展平等的思想交流和民主讨论,允许不同的见解和意见争论,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形成最广泛的团结和力量。坚持原则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党的生活制度落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讲纪律,增强全体党员的忠诚度、团结度和敬畏度,使法院党的生活充满正能量。

三要以上率下。法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普通党员的思想观念,克服和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要用普通党员的心态积极参加各类党内活动,自觉把自己摆在组织之内,按照党内生活的十二条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以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管理,更不能凭借党员领导身份而游离党组织生活之外。所有法院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主动落实好思想汇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与其他党员一道共同落实好各项党的生活制度,并为其他党员作好表率。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提升法院党内生活质量中的作用,深入基层、联系党员、发现问题、排忧解难,带头开展党内思想斗争,对党内生活存在的问题和党员队伍出现的不良苗头,要及时“拉袖子”,敢于“唱黑脸”,为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起好表率引领作用。

四要抓细抓常。党内生活的威力在于经常化和细致性。要坚决反对和防止抓一阵子、抓一下子、抓一个事等顾此失彼的做法。要锲而不舍地从每项制度的每个细节做起,精心计划、精心组织、精心落实、久久为功,通过各级法院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构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