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关心亮)自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财力倾斜投入,扎实推进了精准脱贫工作,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我市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加大资金筹集,强化资金保障。该局一是建立脱贫攻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通过科学压减专项,优先保障财政对扶贫攻坚的投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安排6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优先脱贫地区的奖补,重点向脱贫攻坚工程倾斜。二是加快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进度。向各县区下达专项扶贫资金2.77亿元,会同市扶贫办督促各县区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三是加大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财政资金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罗山、光山、息县、淮滨、商城、新县、潢川等7个贫困县,全面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为支持各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财政资金工作,该局除将中央21类61项、省级13类28项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外,还将市本级安排的小农水重点县、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市级配套资金,以及市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专款等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积极搭建平台,发挥杠杆作用。该局一是强化产业金融扶贫。把发展农业产业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利用农业担保、贴息和补助等方式进行扶持。二是加强平台公司建设。为切实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投资公司共同筹资2亿元资本金,组建了信阳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接全市扶贫搬迁投融资业务。三是合理运用融资建设模式。大力推行基金、PPP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突出财政监督,发挥资金效益。该局一是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要求各县区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向实物工作量化转化,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同时,充分抓住上级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分配倾斜力度的契机,积极争取资金,把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保障精准扶贫所需资金。二是加大对县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报账制、招投标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脱贫攻坚绩效评价。积极配合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对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