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童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些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新政被业内形象称为“网约车合法化”,各种讨论也甚嚣尘上。
人们的眼光聚焦了《意见》《办法》中的哪些新政?这些新政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一起来关注。
私家车可以合法从事专车运营,在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其合法身份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要求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标准。
相比传统的出租车入行门槛,网约出租车准入放宽很多。家住浉河区茶韵路的丁先生4月份注册了滴滴出行司机,空闲时就接些单子。
“注册很简单,没花什么钱,我有时间就接单,一周能跑四五百块钱。”丁先生说,“我一个邻居前年花五十多万元才办妥了出租汽车营运手续,那车子两个人天天跑,哪舍得停啊!”
不过丁先生也有他的担心,因为网约车登记后可能和出租车一样,在行驶60万公里或满8年后强制报废,像他这样空闲时就跑一跑的情况他认为车辆无须报废。
顺风车再次被鼓励,从交通效率和环保的角度看,顺风车都有着极大的优越性。新政鼓励人们拼车合乘,但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网约车有了出租客运的合法身份,它的服务质量和相关监管仍是人们普遍关注的。家住浉河区五星街的张先生有过一次不愉快的约车经历,他说:“有一次夜晚从火车站那边回来,车主收了我28元钱,分明就是故意磨蹭。”
张先生的经历并非偶然,出租汽车故意绕道、慢行的现象一直存在,网约车也不例外,对照《意见》和《办法》,这些问题的解决和规范都有赖于各省、市制订出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