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

进入三伏天,我市的气温持续进入“烧烤模式”。 我们坐在清凉的空调间里,抱怨高温天气的时候,可曾想到过,高温笼罩下的城市里,建筑工人正在烈日暴晒下挥汗如雨。他们用黝黑粗糙的双手和汗水构筑着我们这个美丽的城市,他们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尊重和关爱。

建筑工人大都是为了生计,背井离乡,长期从事高强度的工作。即使在这炎热无比的天气,他们依然坚守在建筑工地的一线,任劳任怨,扛钢筋,运送沙石,盖楼砌房,太阳的炙烤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习以为常。

烈日烤晒让建筑工人的工作条件更显艰苦,高温劳累则更容易造成他们中暑的危险。近期,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王晓峰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王晓峰表示,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的室外露天作业;当气温达到37度以上40度以下,用人单位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积不得上过6小时;当气温在35度以上,37度以下,用人单位应该安排临时调休,不得安排室外工作者加班。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王晓峰表示,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的主体责任,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补贴,还要求进一步加大户外劳动者休息站点的建设力度。

据了解,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包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

关爱高温天气里的建筑工人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如何不让《办法》“凉”在纸上,把更多关爱与呵护落到实处?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要督促落实高温补贴制度,为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创造更好的条件,保障他们应有的福利待遇。施工企业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尽量做到错峰作业,让建筑工人避开每天最热时段进行作业。切实做好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例如,施工现场配置一定的降暑降温物品,保证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生活区域要设置一定的降温措施,保证建筑工人休息好。而且还应多宣传高温作业者防暑降温必备的知识,如劳动后忌“快速冷却”冲冷水澡;大量出汗后,不宜大量饮用淡水,应适当补充些淡盐(糖)水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人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