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瑜 许合军)曾因盗窃被多次判刑入狱,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结伙作案,近日,新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闫某、吴某批准逮捕。

2014年年初,闫某、吴某二人在监房中结识并成为好友。闫某刑满出狱后不久,就到信阳市区找吴某玩,交谈中感到生活艰难、手头拮据,闫某遂提出到新县“玩玩”,吴某当即赞同。今年5月15日12时许,吴某驾车载着闫某来到新县城关,并在街道转悠寻找作案目标,当见到丁某停放在街道边的轿车车窗未关,驾驶台上放着一部苹果6Splus手机时,二人随即停车,由闫某下车盗取手机,吴某在旁望风,得手后二人便驾车离开。同日,闫某、吴某二人在新县某宾馆住宿时被民警抓获。经价格评估,盗取的手机价值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