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涛 刘东辉)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模式,与县公安机关联合建立了案件信息“对对接”机制,并利用网络技术设立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络纠察的方式,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发挥网络纠察快捷功能,延伸检察监督职能,打破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滞后局面。针对刑事侦查活动的违法现象,该院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对对接”机制,利用网络快捷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扭转了以往侦查活动监督的“消极、被动、滞后”的不良局面。今年第一季度,通过网络平台,在公安机关提捕前纠正刑事侦查错误行为5起。

发挥网络纠察全面功能,拓宽检察监督渠道,打破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途径狭窄局面。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就可以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提捕前的所有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既监督侦查活动的实体,又监督侦查活动的程序,就拓宽了检察监督渠道,打破了监督途径狭隘局面。今年第一季度,通过网络平台口头纠正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错误行为10起、书面纠正2起。

发挥网络纠察跟踪功能,保障检察监督实效,打破刑事侦查活动懒散怠侦局面。该院通过网络平台对审查逮捕后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案,有效避免了侦查活动“懒、散、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