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童

诸如开具死亡证明、已(未)婚证明、父子关系证明,繁琐之余也令人哭笑不得。

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独臂的人因为拿不出残疾证而不能享受残疾人的优待,一位抱不平的人一定要刁难者拿出男人证,否则他就不是男人,在这位义士的干预下,事情得到了喜剧的解决。

这个段子一方面讽刺了那些工作机械死板的人,一方面也对生活中各类证明过于繁琐表达了无奈。

在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要求的推动下,不独(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很多的证明也都无需开具。应该说,这是政府加强服务性功能建设的举措,是有利于社会和谐和提高社会生产效率的。

为什么人们办事儿时总会被要求开具各类证明?拿郭先生要开具的先父未再婚证明来说,有了这个证明,他父母的房产在继承的问题上就不会再有别的异议,房屋产权的变更就不会有后续的麻烦。如果郭先生的父亲在他母亲过世后再婚,后母就同时具有房产的继承权,加上日后的赡养问题,全都得在解决房产继承问题时解决。房管局当然不会在这些因素不确定的情况下为日后的工作埋下隐患,要求郭先生开具证明也是自然的事儿了。

有没有别的法子?根本的解决还在一些部门服务性功能建设的加强上。郭先生的父亲不曾再婚并非秘密,邻里同事皆知。进一步说,再婚与否身份证信息上也都有记录。退一万步说,真有隐瞒行为,在老先生去世一年多里,再婚配偶也会有所诉求。换一种说法,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背景下,让郭家兄妹在房屋继承协议上立下承诺也是一条出路,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