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海燕 通讯员 余雷鸣)昨日,记者从市绿化办了解到,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我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彰显一个区域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此次全国共有27个城市(区)获此荣誉。

近年来,我市相继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连续七届蝉联中国十佳宜居城市,连续五届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013年,我市在过去“六城联创”的基础上,着眼于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作出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重大决策,坚持“把城市轻轻地放在山水之间”的建设理念,深入开展全民创建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推进山水林城一体发展,着力在我国南北地理分界线上打造一个千姿百态的绿色走廊、一个生态休闲的天然氧吧、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城市。目前全市林地面积1034.85万亩,有林地面积866.3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6.11%,活立木蓄积量3068.8万立方米,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达每公顷61.97立方米。城市规划区森林覆盖率53.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41%,绿地率36.9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73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