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冬明 高海硕)2015年以来,新县法院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为已任,促使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据了解,在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上,该院《反思与重构:刑事案件中“情况说明”的规范路径》一文获优秀论文一等奖;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在3月3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表彰为2015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扶元梅同志被评为“优秀法官”;高海硕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章晓玲、金莹莹两位同志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6年,该院将就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在市中级法院新一届党组的领导下,乘势而为,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