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钰)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淮滨县检察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检察长与分管领导签订,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的方式,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体系。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晓东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签订责任书的意义,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严守“十项禁令”规定,构筑贪腐“防火墙”。

据悉,该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丰富,权责明确,力求从思想上、制度上、学习教育上和监督问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干警岗位廉政责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