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

信阳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始终把环境质量优势作为信阳主要优势,摆在重要位置去抓。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用AQI指数评价,我市去年累计优良天数为218天,较2014年增加25天,达标率为59.7%,超额完成省定年度190天的目标任务;PM10日平均浓度为113μg/m3,与2014年比下降了9.6%;PM2.5日平均浓度为71μg/m3,与2014年比下降了12.4%,全面完成省定PM2.5目标值。

南湾饮用水源地保护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市环保局根据《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切实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推动南湾湖区周边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并推动项目实施,南湾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南湾湖上游(养殖业、居民生活)污染源得到有力治理;(2)入湖支流和沿湖生态破坏区或生态脆弱区得到有效修复;(3)生猪养殖得到控制,入湖污染负荷量得到大力削减;(4)茶种植业污染控制示范模式得到确立,引领作用凸显;(5)环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网络覆盖沿湖乡镇;(6)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得到初步规范;(7)水质监测能力提升;(8)完成了南湾湖流域生态安全基线调查;(9)入湖河流和湖区水质改善明显;(10)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实施环保“负面清单”制度

经过多方研究、论证,并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试行)》,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产业发展限制性和约束性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趋势,对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予以明确;二是区域开发限制性规定,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对环境敏感区的约束性规定,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三是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性要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与可持续发展;四是环境质量控制性要求,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五是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环保“负面清单”的出台为我市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提供积极导向,为严防“两高一资”项目落户信阳把好关口,受到上级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