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俊)12月9日,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萍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细致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余某诉称,2015年1月,被告李某以生产经营和给家人看病为由,向原告先后借款1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李某只还了3万元,仍有15万元未能偿还,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余款。

庭审中,在两名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马萍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审判作风、娴熟的审判技巧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让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整个过程节奏紧凑,严谨流畅。

在询问当事人意见后,马萍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积极探知双方当事人的和解主张,努力寻找调解突破口和双方利益平衡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综合平衡。最终,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推行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并制定了实施办法,明确了办案任务和具体要求,领导带头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共办案8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