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仁意

2015年12月1日,申请人屈某和肖某将一面写着“心系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浉河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感谢法官穷尽执行措施执结两起欠款纠纷案件。

冯某、朱某与屈某、肖某做木材生意,冯某、朱某欠屈某20.1万元,欠肖某9.7万元,屈某、肖某多次索要未果。屈某、肖某于2014年依法向浉河区法院起诉,经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冯某、朱某支付屈某欠款20.1万元及诉讼费、支付肖某9.7万元及诉讼费。今年7月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屈某、肖某依法向浉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但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执行法官先将被执行人冯某、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在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有存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的存款扣划至浉河区法院账户。剩余款项需另行查找其他财产线索,但都没有收获。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走访,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并发现其有一辆轿车,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带到浉河区法院,及时将轿车予以查封、扣押。经过长时间的释法说理工作,被执行人将所欠剩余款项全部交到法院,申请人屈某、肖某顺利领到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