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守纪律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更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只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才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权为民用。

行权要守规。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准则,政治纪律更是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在所作所为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恪守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是坚持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增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所在。只有恪守党的规矩,才能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规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无论何时何地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行权要有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伸手必被捉。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只有让权力充分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才能不会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惧,时刻牢记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任。

行权要担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无论在什么岗位上要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就绕道走、遇到困难就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责。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就必须被追究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