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旗)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防、捕、诉、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出了实施预防教育、维权保护、感化挽救、诉后回访“四大工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院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先后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文明号”。

实施预防教育工程。该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以案说法,寓教于乐,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主动与县公安局、团县委、县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好检察建议的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维权保护工程。该院探索实行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制度,在犯罪未成年人第一次接受讯问时,需法定监护人或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司法救济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感化挽救工程。该院对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开展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依法做到少捕、慎捕。对在押的犯罪未成年人加强心理咨询和矫治,找准犯罪原因,选准感化点,因人施教,全力帮助其改过自新。

实施诉后回访工程。该院积极走访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帮教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