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严勇 余浩)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注重“三个延伸”,分层次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全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重案前延伸,加强法制宣传。该院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选派9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未检部门会同批捕、监察、预防等部门多次到辖区学校上法制课,以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形式与多所学校建立长期的法制教育联系点,定期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注重案中延伸,强化沟通交流。该院在审查逮捕、起诉过程中,加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沟通,做到“三个见面”,即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见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老师见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朋友见面,全面了解和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平时的表现、个人的品行素质及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背景等。同时,加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交流和情感沟通,动态把握其心理状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注重案后延伸,做好跟踪帮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庭宣判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庭后跟踪回访仍是做好未成年人工作的重点,该院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办结后,积极与区团委、区综治办、区教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坚持案后回访,跟踪了解其表现情况、思想动态,制订帮教措施,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