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俊)日前,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CETV1)《法治天下》栏目以《坠桥》为题播放了罗山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女子骑电动车过桥坠亡案件。这是今年该院第三次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案例节目。近年来,罗山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例宣传报道,以现实案例为样本,采取以案说法、法律问答、法官说法等形式,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畅通案例收集渠道。该院组建了一支覆盖各业务庭的兼职宣传员队伍,在日常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收集各业务庭具有普法意义的典型案例,及时向专职宣传员报送,由专职宣传员根据案例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编写稿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注重案例格式转化。该院注重案例宣传的专业性、故事性、可读性和普法性,将案例转化为案例编报、法律研讨、以案说法、法律问答、法官说法等样式,灵活设计,巧妙构思,积极向社会公众阐述案例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知识,便于公众理解掌握。

借助媒体力量宣传。该院积极做好与媒体的通联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等宣传载体作用,及时推送案例宣传,同时开通官方微信、微博等,不断扩大宣传受众面,提升宣传影响力。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发表指导案例稿件3篇,在《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发表案例稿件1篇,在省级报刊发表案例稿件80余篇,取得了良好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