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更加严格的要求纠正“四风”,9月以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加大督察力度,发现并查处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2015年8月17日,新县电业局苏河供电所副所长方勇在新县晨光宾馆以孩子上大学为由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鉴于金额较小,已责成新县纪委给予方勇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苏河供电所所长韩新生通报批评;责令方勇退还违规礼金。

2015年9月5日,息县小茴店镇陈伍庄村村委会主任赵永华为孙子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息县纪委已给予赵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镇党委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赵永华小茴店镇陈伍庄村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违规礼金;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小茴店镇陈伍庄村驻村副镇长郑永超约谈并通报批评。

2014年,光山县南向店乡卫生院用公款为调动职工举行欢送吃请活动;同年,南向店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上官端云等4人以安全管理名义违规领取补助。已责成光山县纪委给予南向店乡卫生院院长、支部委员黄德清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南向店乡卫生院分管财务的党支部书记、兼任会计上官端云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交县财政。

2014年年底,新县金兰山街道办事处柯棚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胡远全在财务报账中安排向4名居委会干部每人发放2600元的通信补贴,共计10400元,并安排会计胡成林为其公费报销5000元的私人请客费。新县纪委已给予胡远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费用。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正“四风”,市纪委印发了《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双节”时间节点,严格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和“四风”问题的查处,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市联合督察办公室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派出专项督察组,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四风”和“节日病”问题开展集中督察。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