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

近读鬼谷子抵巇篇,对文中如何发现危机征兆,对危机征兆如何防微杜渐,感触深切。

鬼谷子在《抵巇第四》中写道:巇者,罅也。罅者,涧也,涧者成大隙也。巇始有朕,可抵而塞,可抵而却,可抵而息,可抵而匿,可抵而得,此谓抵巇之理也。文中所说的巇,就是罅,罅是瓦罐的裂纹。鬼谷子让我们从观察瓦罐上的裂纹,去体察“巇始有朕”。瓦罐上裂纹特征,起初似有似无,如果不仔细观察很容易被忽略。事情的变化,像瓦罐上的裂纹一样,起初不加以防范,渐渐地由瓦罐裂纹那样细小的缝隙,会发展成山涧溪谷。鬼谷子阐述巇从最初瓦罐上的裂纹“罅”,到山涧溪谷大的缝隙“涧”,再到更大的缝隙“大隙”的演变原理,说明的是巇如果最初不用心观察,或者察而不抵,任其发展下去,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细品此文,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有颇多的感想和启发。

一是察其端倪。“巇始有朕”,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要用心听其言,观其行,查其果。言为心声,即“朕”的端倪,如果言语中透露闯“红灯”、越“雷池”的动机,炫他人所不能的“智慧”,即为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有此苗头和倾向,其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必然有脱离常规的“罅”,如果不仔细辨其言行,就很难觉察到,尤其是大家公认的“有能力”、“有魄力”、“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往往更容易忽略其脱规中的“罅”,会使一些党员干部失去最佳的改错时机,由小错到大错,由一般到严重,由“苍蝇”到“老虎”,一步步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日常工作中,还有一种现象,起初或许觉察到了一些党员干部脱规中的“罅”,但是会错误地认为“毛病小”不足以“动手术”,故意放水养鱼,任其发展,待“小病”拖成“大病”、“小苗”养成“大鱼”,再大动干戈,显示“战果”,致使一些党员干部一下子由好人变成坏人,由公仆变为囚徒。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减少腐败“出生率”、增加腐败“死亡率”,必须认真仔细地体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苗头与端倪,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与弥补,遏制缝隙向纵深演变。

二是制其细微。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只注重查大案、办要案、端窝案、拿串案,而不屑于过问小信件、小诉求,更不屑于查纠轻违纪、小偏差,就是任其巇罅发展成涧隙的错误导向。要善于察觉党员干部不良的言行,尤其是权高位重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违规违纪言行,更重要的要对巇始之朕,抵而塞之,要勤“扯袖子”,勤“拍肩膀”,勤“拉耳朵”,防止“罅”变成“涧”,“涧”变成“大隙”。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小毛病”,早开“药方子”,早打“预防针”,使“小毛病”抵而却、抵而息、抵而匿。对反映“一把手”及重要岗位上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要视其“无”为“有”,立即对其进行面对面谈话,指出被反映的疑点和倾向,使其觉察到“病症”的“前兆”,自觉地对“症”用“药”,将“小毛病”解决在端倪状态。对反映管理混乱、效能低下的单位或领域,要立即约谈或函询,主要领导要对被反映的事项进行一一解答,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防止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在懒政、怠政和失职、渎职路上酿成大祸。对“预防针”和“预防药”没有疗效或疗效甚微的党员干部,责令其辞职,将其从违法犯罪的入口处强拉回来,力戒“罅”成“大隙”。

三是除其痈患。对“九级风浪”般的高压反腐态势,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不收手、不收敛,对组织的警示教育无动于衷、麻木不仁,还时不时地耍花枪、使花招,伺机伸手探囊者,不能熟视无睹,养痈为患,致使其酿成恶果,破坏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应及时猛药去疴,严肃查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用其负面典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严规明纪,“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不要心存侥幸,步步滑向犯罪深渊,成为反面教材。下猛药出重拳,使“罅”“可抵而得”。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我们应随时防治党员干部言行中的“小瑕疵”、“小毛病”、“小错误”,力戒“小瑕疵”变成“大缝隙”,“小毛病”变成“大病根”,“小错误”变成“大痈患”。对党员干部言行中的巇罅,要有敏感性、敏锐性,及早用“器”将它斩杀于摇篮之中,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