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以“三项监督”为主线,认真做好监所检察工作。

“敢于监督”。该院高度重视监所检察监督工作,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形成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良好机制。正确处理执法活动监督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关系,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收集案件线索,通过查处案件发现监管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正确处理预防犯罪与纠正违法之间的关系,坚持以预防犯罪为主的原则。

“善于监督”。该院不断加强对监所检察的监督,随时掌握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办案业务和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办案能力和应用技术的技能。

“勤于监督”。该院不断完善监所检察监督机制,与看守所民警一起参加看守所集体交接班,听取看守所值班干警汇报当值期间在押人员的情况动态,以及看守所领导的当日工作点评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加大对监区、监室、提讯室和律师会见室等场所的巡视力度,对看守所收押释放登记情况、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定期进行检查,通过监控资料回放,对重点人头、重点监室、特殊时段进行随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