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忠)近日,潢川县法院谈店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能动司法,多方工作,提前预防,全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刘某系被告程某雇员,刘某在工作期间不慎摔伤,造成双侧颅骨骨折。治疗期间,被告程某垫付医疗费近10万元,因后续的赔偿费用问题,两人产生纷争,刘某将程某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因原告的伤情需进行重新鉴定,案件审理需要时间,但刘某对法院工作不予理解,多次到乡政府、法院及县委吵闹,严重影响了各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案件承办人一方面与当地村干部及刘某的亲属进行沟通,另一方面积极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让其理解原告目前的生活困境,在案件判决前,尽最大努力对原告进行生活帮助。通过不懈的思想工作,被告同意在宣判前,先期给付刘某生活费5000元,还购买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与案件承办人员一起到原告家中看望,愿意通过调解一次性给予刘某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尽管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矛盾凸显,但通过扎实的工作,有效稳定了原告的情绪,维护了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为日后案件的顺利审结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