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认真把好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后期三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跟踪预防工作,筑牢工程建设“防腐墙”,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增强工程建设人员的法律意识。该院深入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全面掌握了全县36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额度、计划进度及责任单位等,建立了完善的职务犯罪预防信息网络,对重大工程项目建立专门档案,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严防工程项目资金被截留和挪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宣讲法律、剖析案件等形式,让工程建设人员知罪名、识危害、懂防范,不断提升工程建设人员的法律意识、拒腐防变意识和安全意识。
把好廉洁准入关。该院在工程建设前期,认真做好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性教育,为招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告知书,督促建设项目相关主体单位实施廉政承诺。
把好监督检查关。 该院在工程建设中期,组织检察官深入建设工地走访调研,抓好原材料采购、施工、质量监督和监理四个环节,对发现的漏洞及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同时设置法制宣传公开栏和举报箱,确保工程在“阳光”下建设。
把好跟踪回访关。该院在工程建设后期,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整理出的意见和建议向施工单位和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提高,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