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真日)一个检察官办了一件案子,处理结果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违法和不廉洁行为,在过去,当时可能说得清,事后就很难说了。如今潢川县检察院像这样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因为该院正式实施《检察官执法档案管理办法》。

吴玉忠是该院公诉科的资深检察官,他办理的周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因没有及时在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内公开法律文书,在一次案件评查中被扣去5分,并记入其个人执法档案。开始他不太理解,通过学习,他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及其亲属知情权,也是推进法治化进程的一项措施,很快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据了解,检察官执法档案是对检察官的执法质量、执法作风、执法纪律进行检查、督查、考核和评议后所形成的各种客观资料,内容包括检察官的基本信息、办案工作基本情况、案件质量检查情况、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等,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档、档随人走、定期填报,是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该制度实施以来,该院案件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一起案件超期,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时间分别平均比原来缩短1.7天和3.6天。在最近举办的全市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中,该院办理的董某某受贿案和王某某玩忽职守案分别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