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明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今年6月10日至11日,中共河南省委中心组专门拿出两天时间,以“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为主题进行学习研讨。信阳市委、平桥区委中心组也以此为主题专门进行学习研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严以修身”这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修身,主要是指个人的道德问题。个人修养,不但关乎自身,更关乎家庭、国家,是人生过往的根本。所以,“三严”之中,修身是基础。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理应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职责,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严以修身”。
从强化政治意识入手严以修身。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各项事业的根本,司法审判事业也不例外。严以修身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时时刻刻牢记党章党纪,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不越界、行动上不出轨;必须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通过参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并做到学以致用,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坚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强化组织观念,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律、自励,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从强化职业道德入手严以修身。职业道德是从事各行各业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职业同样不例外。鉴于法官拥有裁断是非曲直乃至生杀予夺的权力及其对社会的广泛的影响力,人民法官更应树立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相对于其他职业道德标准,或许这些准则和规范的标准和起点是高的、要求是更严格的,但对一名人民法官,尤其对一名法院领导干部而言,不但要以这些准则和规范作为要求自己的最低标准,而且还应该用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审视自己。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要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价值观,使自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化,司法行为更加规范,联系群众的制度更加健全,服务群众的措施更加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把维护好、落实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密联系法院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精心筹划,合理布局,尽职尽责,着力开创法院审判工作新局面。
从强化个人品行入手严以修身。如果说严以修身是“三严三实”中的基础,个人品行则是强化政治意识、职业道德的基础。没有良好的个人品行,不可能树立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的政治意识和高尚的人民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升个人思想修养。思想是做人做事的基础,也是做人做事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做指导,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个人行为。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司法官员,都必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升个人文化修养。博大精深的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是强化个人品行用之不竭的源泉。就当前而言,个别领导干部受一些西方不良文化的影响,把中华传统文化看得一无是处,这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中华文明是唯一未曾中断的人类“四大文明”。虽然人类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但其中包含的优秀文化成果,值得我们继续继承和发扬光大。这必将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个人自律意识。廉洁自律是组织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每一个领导干部应该做到的。法院是一个特殊的机构,法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廉洁自律,是法院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为政底线,也是法院干部搞好司法工作的底线。作为法院领导干部,身处反腐一线,还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和模范。要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要耐得住清苦,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坚守自己的精神家园和处事底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作者系平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