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包祥军 尹大珍)今年以来,罗山县把责任追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渠道开展问责,以刚性的问责机制来保证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今年1月至5月,全县立案57件,党政纪处分57人,5人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被追责,3个县直单位负责人被约谈。

清单式“明责”。该县实行“两述两书”制度,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编印下发“两个责任”文件资料汇编700余份。

链条式“传责”。该县县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就落实“两个责任”分别进行了宣讲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

倒逼式“问责”。该县对4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开展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结果后2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约谈等措施,对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60%的实职乡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