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钺
近年来,息县检察院立足办案实际, 创新工作机制,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2014年度,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三高一低”,即有罪判决率高、实刑判决率高、案件质量综合得分高,不起诉率低。一般刑事案件实现了“三无两多一低”,即无无罪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立案监督案件、追捕案件、追诉案件有罪判决多,抗诉案件改判多,捕后案件轻刑判决率明显降低。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从转变观念入手,着力增强执法办案的三个意识
息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刑事案件发生多,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少,侦监、公诉等部门案件承办人的人均办案量,在全市检察机关位于前列,案多人少的矛盾凸显。过去一度出现办案粗放管理、办案质量不高的情况,在一些干警思想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重实干轻总结的执法观念。针对上述问题,院党组于2014年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案件质量年”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树立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办案水平,保证办案效果,促进检察工作稳步提升。决定由案管中心牵头组织,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统筹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推进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案件管理、领导带头、严格责任、抓好落实等工作要求,实现了主要领导把握方向、亲力亲为,各业务部门勇于担当、强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上线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率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率先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二、从完善办案机制入手,着力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案件办理工作是案件质量的基础,息县检察院从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入手,为保证案件质量打下良好根基。
(一)统一受理标准,建立刑事案件受理审查机制。我们与公安机关在案件的受理方面,就案件管辖、案卷材料的规范、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涉案赃款赃物随案移送、办案程序等要求,达成共识,统一受理标准,从源头上防止瑕疵案件进入检察环节。
(二)严把两个关口,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和审查起诉引导侦查制度。一是严把立案关。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由控申科统一管理,检察长亲自把关是否立案,杜绝凑数案。二是严把结案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关口前移至侦查环节,从重证据角度和庭审的需要加以引导,为案件的诉讼奠定坚实基础,要求职务犯罪的侦结标准达到“四个到位”,即案件全面审查到位、案情细节核实到位、罪名定性准确到位、办案程序规范到位。
(三)严格证据审查,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机制。一是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领导阅卷制度。对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科长、分管检察长阅卷制度,与承办人共同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我们办理的顾某故意杀人案,因受害人伤重不能陈述,嫌疑人不认罪,犯罪证据单薄,检察长阅卷后,认为不宜简单作出不捕决定,后经多方指导协调,补充完善了证据,依法对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二是建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对疑难案件,实行部门干警集体讨论制度,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工作。三是建立疑难复杂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侦监部门在审查罪与非罪、疑难复杂、定性争议等逮捕案件时,邀请公诉部门列席,进行会审。该制度实施以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案件3起,避免了错案、冤案、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强化案件跟踪,建立案件协调机制。一是建立重特大案件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对公安机关需要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的,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全年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17件。二是建立补查案件跟踪制度。对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细列补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取证,并加强跟踪监督。
三、从强化监督制约入手,着力开展办案动态监控
(一)采取“紧盯式”监控。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案件流转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一是及时登记受理。对所有案件统一进行网上录入,同时合理利用登记簿逐案登记在册,方便准确查阅及核对受理时间,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业务部门违法办案或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二是突出监控重点。将办案期限和羁押超期预警监控纳入日常工作重点,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监控”模块对本院在办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理期限情况进行监控。对于办案期限亮黄灯的案件,通过电话向承办人发出案件期限预警提示,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办结案件。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设立专门的涉案款物管理室,制定了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建立涉案款物出入库登记台账。通过关口前移,确保了案件诉讼过程无缝衔接,杜绝了超期办案、越权办案现象发生。
(二)实行“评查式”监控。出台了《“案件质量年”活动方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组织开展了2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当年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业务部门审结的案件是否按办案流程办理,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监督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等。通过评查,评选出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找出影响案件质量的原因,要求办案部门制定改进措施,纠正办案质量问题。推动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了《案件质量评价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奖惩办法》等制度。
(三)实行“督察式”监控。建立整改工作通报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负责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的整改进行检查监督,对于在整改活动中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懈怠、敷衍应付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公开点名批评。各部门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写出小结,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从创新保障机制入手,着力提供办案能力支撑
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息县检察院制定了《检察人员学历教育奖励办法》和年轻干警讲课制度,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在授课中尽快熟悉新法规。二是丰富岗位练兵载体。针对我院老同志多、新干警多的实际,我院实行了以老带新制度,采取新老结合结对办案的办法,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的作用。实行办案日志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对每天的办案情况进行记录总结,在周例会上与大家共享。三是建立办案激励机制。我院以开展“工作创新年”活动为抓手,鼓励部门和干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出创新成果,多出工作亮点,对总结出的新经验新亮点被上级肯定的部门和干警进行表彰奖励,有效激发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整合资源,为执法办案提供力量支撑。我院成立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预备队,从没有办案任务的部门抽调20余名干警组成,补充办案部门人员力量,解决办案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了职务犯罪案件的高效办理。
(作者系息县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