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林

“谢谢你们,以后我女儿可以骑自行车去上学了。”6月9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道福鑫社区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送到困难户梁正帮家中,帮助他实现“微愿望”。看着送来的自行车,梁正帮连连道谢。(6月11日《来宾日报》)

我们常说“群众工作无小事”,为群众送上一辆自行车,帮助群众实现“微愿望”,这在某些人看来也许是不屑一顾的“小事”,但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生活的关心。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近年来,各地从解决“饮水难”、“住房难”到“就医难”,从硬化农村道路,使群众下雨天不再两脚泥,到新建健身广场,使村民锻炼休闲有了好去处……一项项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力度。

但毋庸讳言的是,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只干“大事”,而把各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情”并不放在心里;还有一些干部嘴上也常讲群众利益无小事,但真正做起来时却以工作忙顾不上一推了之。结果,有时候小事处理不好,群众的“微愿望”没有得到及时实现,最终演变成了大事、急事、难事,造成了民意对抗,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重视群众的“微愿望”,就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时刻把群众冷暖疾苦放在心上,事因再小也须热心为之。只有这样,才能搭建起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与百姓所思所盼同频共振,获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