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 见习记者 李 海)近日,记者从新县环保局获悉,该县纳入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显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30个市(州、地区)、北京市房山区等113个县(市、区)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其中,新县和我省的南阳市、济源市、固始县、兰考县等5个市县位列其中。

据悉,此次确定示范区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有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态护岸比例、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同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方面也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

新县环保局负责人称,此次入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将为新县的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该县明确了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性指标:空气优良天数稳定在350天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标准,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6.7%以上,不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节能减排完成市定目标。通过各项建设任务的逐步落实,新县的生态环境面貌将发生质的变化,生态文明程度将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