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 泉)强化节水意识,促进持续发展。日前,市供水集团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就阶梯水价制度作出解答。

目前,我国城镇用水量标准划分为六个区域,其中河南省为第二区,核定用水标准第一阶梯为每人每月2.6吨,第二阶梯为每人每月4.3吨。根据水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用水习惯等因素,着眼“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负担、坚持因地制宜”,2015年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目前,居民生活用水占全国城镇供水总量近50%。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短缺的形势更为严峻;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严重,节水意识不强。市供水集团公司相关负责同志认为,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对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按规定,阶梯设置不少于三级。原则上,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户均基本人口3.11人。现在,我市城镇居民用水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不超过110立方米,第二阶梯为110立方米至16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160立方米以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