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档案馆是集中永久保管信阳历史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依法利用已公开历史档案资料的信息查阅场所。为全面真实反映信阳的历史面貌,完整保存信阳记忆,抢救和保护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本馆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以反映信阳各历史时期为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新中国成立前信阳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文书、契约、印模、字画、手谕、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实物等。

2.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革命群众团体、人民军队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电报、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

3.解放战争、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时期的嘉奖令、奖章、喜报、传单、日记、书信、阵亡通知书、结婚证、照片、实物等。

4.记述信阳历史发展的志书、年谱、报纸、期刊、地图、图表、钱币、股票、税票、债券、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当票、粮(布)票,历代编修的各种古书籍;各个历史时期出版或未出版的宗谱、族(家)谱、墓志、实物等。

5.反映各历史时期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城市变迁、城市建设、街区改造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6.“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组织形成的各种小报、传单、照片、刊物等。

7.单位和个人保存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批示、题词及照片、影像等档案资料。

8.反映各历史时期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等各个行业特色的档案资料。

9.反映各历史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信阳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资料。

10.其他反映信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等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信阳“六城联创”等获国家级颁发的奖状(杯)等实物。

11.信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代表作品、图片、录音、录像等。

12.档案资料的种类主要包括:手稿、书信、日记、传记、专著、回忆录、笔记、图籍、书画作品、票证、奖章、照片、录音、录像等。

13、反映信阳各个历史时期具有地方特色和较高生产技术水平以及获省部级以上认定的名优特产品证书等。

二、征集方法

1.凡征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2.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奖励。

3.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市政府5号楼

邮政编码:464000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376-6366370

马 静 13526002896

熊宏伟 15188272199

林 伟 13939730435

邮箱Email地址:

xysdaj01@126.com

信阳市档案馆

2015年3月16日